有關寄空運快遞到Hotel,請註明如下: 
 

To  (Hotel name)

ADD:  (detail address)

TEL

Receiver (收件人):  (The guest name, 您們公司入住者之姓名,儘可能寫全部入住者姓名)- 提單上的收件人應該寫貴司入住飯店之二位以上人員的姓名,而非飯店聯絡人員,請務必註意。

Contact person(Hotel contact person) – 飯店人員僅能做為聯絡人資訊,不可以做為收件人。

另請註明 (Please forward to: MY FAVORITE TRAVEL SERVICE   Tour Leader: MS. Shelley Lee    The guest Name: 您們一位收件人姓名即可)

※另請掃描快遞收據給我們,以便我們再通知飯店幫忙收好您的物品。

 

注意事項:

1. 建議寄出展覽所需之貨物,在寄出前最好和台灣的快遞公司特別提及寄件內容為展覽所要用的,並提供展覽名稱及攤位號碼,資料越清楚越好。茲證明這些貨物是確實供參展之用,而無任何 commercial value 另外,在寄件前和快遞公司說明,如果因為清關所產生任何報關費用或相關稅款,都應由貴司(寄件人)自行負擔,並詢問快遞公司是否需要提供其他的文件資料及表格、 並請快遞公司幫忙核對invoice之填寫或繕打是否有誤。

 

2. 請務必於假期前二、三天寄出,以免因為通關上有問題時無法聯絡,而造成問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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