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國土安全部已於2012年10月02日宣布台灣為美國免簽證計畫參與國

並將於2012年11月01日生效實施
凡旅客為在台灣設籍的中華民國國民,持新版晶片護照赴美從事90天以下的商務或觀光旅行

事先透過「旅行許可電子系統」(ESTA)取得授權許可,
且沒有其他特殊限制而無法適用者,可免申請B1/B2簽證,直接赴美。


詳情請參考如下相關網站 :
 ‧美國在台協會網站 :http://www.ait.org.tw/zh/vwp.html
 ‧ESTA網站 : https://esta.cbp.dhs.gov/esta/application.html?execution=e3s1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yfavoritetrave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