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人前往申根區及歐洲免簽證國家從事90天以內之商旅、觀光、遊學前,請備妥相關必要文件,包括:



(一)效期至少6個月,且註記有身分證字號的護照。

(二)前往及離開申根區的機票。

(三)足夠的財力證明,如現金、信用卡、旅行支票等。

(四)旅館訂房紀錄、會議邀請函或學校入學證明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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