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國嚴格執行攜免稅品限額規定
中央社╱曼谷1日專電 即時報導: 2014-07-01 21:56:05

泰國海關今天指出,將嚴格執行免稅品入境限額規定,凡搭乘班機入境的旅客,若在國外購買免稅品總價超過1萬泰銖(約新台幣9232元),入境後必須向海關申報補稅。
「曼谷郵報」(Bangkok Post)即時新聞報導,曼谷的蘇凡納布國際機場(Suvarnabhumi airport),已公告嚴格執行規定的警示標語。
報導指出,蘇帆納布機場旅客管控海關局會統計所有從國外購買的個人物品,包括新衣服、鞋襪、非商旅用包包、紀念品、名牌產品等,若價值超過1萬銖,乘客或航空公司人員都必須付進口稅,如果被海關查出未申報,可處乘客物品價值4倍的罰鍰並加上稅金。
海關官員表示,這項規定早已存在,但將更嚴格執行,因為他們發現許多人帶進大批新產品在泰國出售,卻不支付進口稅。
報導指出,若乘客拒絕物品被扣押,海關會把案件送到法院,一旦乘客敗訴,仍要罰款或服刑最高10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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